HJ 905—2017 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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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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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HJ 905—2017,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of odor,2017-12-29 发布 2018-03-01实施,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HJ 905—2017,i,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 告,2017年 第87 号,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修改单;,三、《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四、《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五、《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以上标准自2018 年3 月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kjs.mep.gov.cn/hjbhbz/)查询,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 年7 月12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76—2007)废止,特此公告,环境保护部,2017年12月29 日,HJ 905—2017,iii,目 次,前 言. iv,1 适用范围..1,2 规范性引用文件..1,3 术语和定义.1,4 恶臭的采样点位与采样频次.2,5 恶臭的采样方法..3,6 样品的前处理与分析方法..5,7 监测结果与记录..6,8 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6,附录A(资料性附录) 采样设备及辅助设施..8,附录B(资料性附录) 原始记录..11,HJ 905—2017,iv,前 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加强空气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恶臭污染监测,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恶臭污染的监测点位布设、,样品采集与处理、实验室分析方法、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本标准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为首次发布,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7年12 月29日批准,本标准自2018 年3 月1 日起实施,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HJ 905—2017,1,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及各类恶臭污染源(包括水域)以不同形式排放的恶臭污染的监测技术,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实验室分析方法进行环境空气、有组织排放源和无组织排放源排放的恶臭污染监,测,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标准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 14675 空气质量 恶臭的测定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HJ/T 5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恶臭 odor,一切刺激嗅觉器官引起人们不愉快感觉及损害生活环境的异味气体,3.2,臭气浓度 odor concentration,用无臭空气对臭气样品连续稀释至嗅辨员阈值时的稀释倍数,3.3,嗅觉阈值 odor threshold,嗅觉阈值包括可以嗅觉气味存在的感觉阈值和能够定出气味特性的识别阈值,本标准中使用的是感,觉阈值,3.4,正解率 ratio of proper odor results,指嗅辨员对样品嗅辨结果的加权统计值,3.5,周界 boundary,指恶臭排放单位的法定边界。若无法定边界,则指实际边界,3.6,恶臭敏感点 odor sensitive point,指人群集聚区,包括人群居住地、活动场所等,HJ 905—2017,2,4 恶臭的采样点位与采样频次,4.1 有组织排放源的采样点位,4.1.1 采样位置,按照GB/T 16157 中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相关要求进行,用真空瓶采集恶臭气体样品时,采样位置应选择在排气压力为正压或常压的点位处,4.1.2 采样点,按照GB/T 16157 中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的相关要求进行,4.2 无组织排放源的采样点位,4.2.1 点位布设,按照HJ/T 55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在进行无组织排放源恶臭监测采样时,应对风向和风速进行监测。应在下风向周界布设监测点位,一般情况下,点位设立在周界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轴线及风向变化标准偏差±S°范围内或在有臭气方位的,边界线上,如图1 所示。±S°的计算测量方法参考HJ/T 55,每分钟测量一次风向角度,连续测定10次,取其平均值并计算标准偏差范围值,平均风向,无组织排放源,单位周界,10 m,±S°,图1 一般情况下监测点设置示意图,被测周界无条件设置监测点位时,可在周界内设置监测点位,原则上距离周界不超过10 m。当排,放源紧靠围墙(单位周界),且风速小于1.0 m/s 时,在该处围墙外增设监测点,当两个或两个以上无组织排放源的单位相毗邻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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